离婚后发生纠纷还属于家庭纠纷吗? |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5-08-13 12:38) 点击:709 |
离婚后发生纠纷还属于家庭纠纷吗? 浅谈离婚后被前夫殴打的维权 作者:杨国富 一位年轻妇女无助的告白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笔者就碰上了这样的奇怪事,不管此事是真是假,还得借题发挥,值得作为探索研究的必要!奇在就是前夫为所欲为,他对前妻的殴打好象变得理所当然了!笔者在网上接待了一位很无助的年轻妇女的咨询。她刚与前夫离婚不久,结婚五年却被打五年,于是她终于难以忍受这种煎熬,她大胆的争取了独立自主的权利——她终于与其前夫离婚了!她万万没有想到,她这一壮举并没有走出黑暗,却依然还处在黎明前的黑夜,更加饱受前夫的欺负、甚至是被殴打!她更想不到的是前夫晚上依然还要与她约会,如果她不出去,第二天跑到她的办公室去殴打她,如果在街上碰上一次就殴打她一次,甚至公开抢她的手机。她很无奈只好报警了,当110去时就告诉她这属于家庭纠纷! 离婚后的原配偶还是家庭关系吗? 笔者从此案来谈谈何为家庭纠纷?离婚后是否还属于家庭纠纷?离婚后是否任意由前夫殴打、抢其财物,甚至前夫为所欲为?这些是否属于合法的行为? 何为家庭纠纷?首先应明白何为家庭的概念,家庭是以一定的血缘关系、配偶关系、形成相互抚养并在一起生活的拟制血缘关系和其他长期共同一起生活的非拟制血缘关系的一个组织。其特征是:1、有血缘关系的近亲属,并长期在一起生活。2、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形成配偶关系。3、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形成有抚养关系并长期在一起生活。 那么,离婚后的原配偶还是家庭关系吗?从家庭的特征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他们不具备家庭关系的条件,因此,离婚后的原配偶不是家庭关系。 离婚后还隐藏何种不同情况的纠纷? 有的因各种原因名离实不离,在目前生活中存在一种假离婚就是其中之一。但他们在离婚时的动机不良,甚至不合法。比如以逃避债务为目的。双方往往是协议离婚,这就产生了一方名下可能没有一分财产,另一方名下有财产。有的可能讲诚信,有的可能没有诚信可言,结果可能假离婚变成真离婚了,这就引发纠纷。有的离婚后后诲了,又生活在一起,但又产生感情纠葛,财产难以分清是谁的,这又会产生纠纷。有的离婚时财产没有彻底搞清,或是隐藏财产,一方不罢休,又诉至法院...... 离婚后前夫还可侵犯前妻的人身权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从上面的规定看出,不管是夫妻关系,非夫妻关系,其合法权利是不能受到非法侵害的。因此,离婚后的前夫是不能侵犯前妻的人身权利的。 笔者向社会妇女呼吁! 不管是离婚的妇女还是非离婚的妇女,当你的权利受到非法侵犯时,或者是受到家庭暴力时,建议你们不能就这样算了,否则,不但会助长他的嚣张气焰,而且还会有下一次继续侵犯你的合法权利!你们应拿起捍卫自己权利的武器——法律。去惩罚对你实施侵权的人,如果你不懂得怎样利用这一武器,建议你们聘请法律职业人——律师。律师将竭尽全力的维护好你的合法权益! 杭州明法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专家团队 法律咨询电话:13738148112 QQ:729987461 微信公众号:ygfgzh 微信个人号:mingfazixun 特别提醒:本文著作权属于作者本人,未经许可不得修改,转载时请注明出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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